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基金会诚挚欢迎所有校友及热心教育的有识之士捐赠支持学校建设,您可以选择包括现金、支票、汇票、设备等多种捐赠形式。如果您选择物资捐赠,可通过捐赠热线联系我会详谈,(捐赠热线:0518-85988660);
现场捐赠地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友会秘书处(玖兴楼A107室)
捐赠工作流程
一、基金会充分了解捐赠方捐赠意愿(捐赠形式、数量或金额、资金用途(限定或非限定)、时间期限、是否动本、捐赠答谢),详尽告知双方权利义务。
二、基金会根据捐赠方意愿,策划捐赠方公益意愿与学校事业发展相一致的公益项目。
三、基金会根据捐赠方意愿拟定《捐赠协议书》及《捐赠资金使用办法》。
四、基金会与捐赠方协商一致后签署《捐赠协议书》。
五、捐赠方根据协议交付捐赠资产,基金会收到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具捐赠发票,颁发捐赠证书,并公示捐赠信息(捐赠人不愿公开的,尊重捐赠人意愿):
1.资金捐赠:在资金到帐后,根据捐赠资金的实际金额开具捐赠专用发票。
2.实物捐赠:在捐赠物到达基金会后,基金会会根据捐赠人提供的购货发票,开具捐赠专用发票;捐赠人无法出具购货发票的,由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基金会按评估价向捐赠人开具专用发票。
3.其他捐赠,如股权、债券、有价证券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基金会按照捐赠物资用途专项分类管理,设立财务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七、基金会按照捐赠协议合理确定校内受益人执行项目,并按照《捐赠资金使用办法》向受益人分期分批拨付捐赠资金。基金会定期检查、监督捐赠物资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并向捐赠方及时汇报;年末提交项目年度工作报告,项目执行结束提交结项报告。
捐赠鸣谢
一、举办捐赠仪式;
二、捐赠芳名榜展示;
三、各级媒体报道;
四、校领导会见;
五、推荐优秀毕业生实习、就业;
六、结为公益合作伙伴,以适当方式宣传推广企业产品;
七、冠名公益项目;
八、冠名校园建筑、景观、场馆、会议室、教室等;
九、根据捐赠方公益贡献、社会声誉、学术能力,可授予基金会名誉理事、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誉教授、兼职教授等职衔;
十、员工培训、技术咨询、管理咨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