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教育学院由连云港市教师进修学校发展演变而成。而连云港市教师进修学校,又是由海州师范衍生而来。1961年,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决定新建连云港市教师进修学校。1966年,教师进修工作中断。1977年10月24日,连云港市教育局在《关于加强教师进修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市委决定恢复连云港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高师、中师函授教育,培养中小学教师和教干。”1978年8月,市教育局党委作出关于连云港教师进修学校单独建校的决定。1983年,学校更名为连云港教育学院。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教育学院与江苏省连云港师范学校、江苏省海州师范学校合并,成立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一节 教育学院初期(1958~1983)
连云港教育学院的前身是由海州师范学校进修部发展形成的连云港市教育进修学校。
学院初期发展与演变
一、连云港进修学校溯源
1958年前,为了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工作,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学院等高师院校,先后在我市招收了一批中文、数学专业的在职函授生;徐州师范学校受徐州专署文教科的委托,也在我市招收了一批中师函授生。为了加强对这一批中、高师函授生的管理,1958年暑后,连云港市文教局决定在海州师范成立函授部。1961年,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决定新建连云港市教师进修学校,其教职工即为海州师范函授部全体人员。海州师范党支部书记、校长桑淑尊同志兼任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1962年,海州卫生学校被精简撤销,市政府批准将校产、校址划归连云港教师进修学校。1964年,市政府又决定原卫校校址交还海州医院使用,市进修学校重新返回海州师范,直到1966年,教师进修工作中断。
1971年,根据需要,海州师范恢复教师进修业务,成立教师辅导组,负责指导全市小学教师的教材教法研究和教学业务工作。1974年,徐州师范学院在我市恢复高师函授业务,并在我市设立高师函授辅导站,站长由原海师革委会副主任吕炳文同志兼任。
二、教师进修学校恢复
1977年10月24日,连云港市教育局在《关于加强教师进修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市委决定恢复连云港市教师进修学校,“市教师进修学校在海州师范,一个班子,两块牌子。在海州师范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进修学校的主要工作,负责高师、中师函授教育,培养中小学教师和教干。”
三、单独设立教师进修学校
1978年8月,市教育局党委作出关于连云港教师进修学校单独建校的决定。8月24日,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效丰同志到海州师范宣布这一决定,并宣布了市教师进修学校的干部任命名单:连云港市委组字[1978]59号文(8月24日),任命王永祚为中共连云港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连云港市委连委组字[1978]第97号文,同意丁步云、施振东、陈振崙为连云港市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8月27日,进修学校从海州师范搬出,迁至临时借用的位于海州与新浦之间幸福路东侧的273部队营房。迁离时带走办公桌椅、图书资料及杂物两卡车。1979年春,市教育局批准在原新浦站南中学(即外国语学校前身)南建市教师进修学校新校舍,包括平房教室14间、生活用房8间、教职工宿舍8间。新校舍5月份动工,8月中旬竣工。8月12日,学校从273部队营房搬迁至新校址,各种物资共装运六卡车。1982年8月31日,市教育局在学校原址南征地30亩,作为教师进修学院新校址,并建成千余平方米面积的教学楼一栋,于1983年6月份竣工,新学期学校搬入新址办公、教学。
四、更名为“教育进修学院”
1980年3月10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复市教育局,“同意将连云港市教师进修学校改为连云港市教育进修学院,其隶属关系、管理体制仍保持不变。”老教育家叶圣陶应邀为“连云港市教师进修学院”题写校名。
1981年5月~12月,市政府分别于5月21日、12月11日以62号文、167号文向省政府报告,申请批准连云港市教师进修学院升级为师范专科性质的学校。市政协也在10月29日向市委、市政府送上“关于市教师进修学院发展问题的建议”。
1982年3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82]21号文宣布同意增设连云港市教师进修学院,其任务是培训在职初中和小学教师,相当于师范专科学校,实行省教育厅与市双重领导,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1982年6月12日,市委书记叶志俊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宣布市委、市政府关于办好进修学院的决定。市委常委会决定,组成进修学院筹建领导小组,并就进修学院的领导关系、服务范围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6月14日,市委副书记王遐松来校向全体师生传达市委、市政府的决定。8月27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连政发[1982]102号文通知宣布,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82]21号文批复,同意增设连云港市教师进修学院。
第二节 连云港教育学院后期(1983~1999)
1982年10月21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学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2]130号),文件指出,提高中学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的水平,必须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办好教育学院。并明确市、州举办的教育学院应当与师范专科学校地位相同,享受同等待遇。
连云港教育学院发展概述
1983年1月10日,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国务院130号文件,办好教育学院的具体意见,市政府耿杰民市长、刘副市长,教育局姜泽澄局长及进修学院筹建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会上,王丕绩和姜泽澄同志作了汇报。耿杰民市长表示,教师进修学院是教育系统的工作母机,要下力气办好,并就学院任务、学校布局、人才引进、基建投资等问题作了明确指示。5月20日筹建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会上光辉同志介绍了赴北京、河南等省市引进教师的情况。本次在外地接触了百余人,有调入学院意向的二十余人。
1983年,按照国务院[82]30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人民政府[83]96号文宣布连云港市教师进修学院更名为连云港教育学院,并报教育部备案。7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教育学院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发[1983]96号)下发。文件就教育学院的设置和定名,教育学院的规模和编制,基本建设、教学设备和经费,领导体制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文件还公布了全省12所教育学院名单,连云港教育学院在名单之中。北师大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启功为我院题写校名。1984年2月22日,教育部《关于教育学院重新备案的通知》[84]教师字第003号)公布了全国首批经审查同意备案的162所教育学院名单,连云港教学院名列其中。
1985年1月3日,市教育局召开市师范院校负责人会议,讨论中师函授的交接问题。鉴于教育学院性质、任务的变化,今后教育学院不再承担中师函授的业务,小学教师的进修任务由县区独立承担,市区的小学教师进修工作由海州师范统一筹划,并设进修部负责这项工作。1月19日在海州师范会议室,我院与海州师范领导及有关人员开会,协商处理中师函授的交接工作。1994年2月26日,国家教委公布1994年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名单,在现有独立设置的1175所成人高校中,有1065所具备招生资格,我院名列其中。
1998年12月3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出苏政复[1998]192号文。同意我市教育学院、海州师范、连云港师范三校联合,筹建连云港师范专科学校。1999年7月8日,市委任命师范专科学校(筹)新领导班子。8月,师专(筹)校本部迁往原连云港师范学校。连云港教育学院完成了历史使命。
